父百刀插死自閉兒囚4年 「無更好方法」的悲劇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8/11 11:45

最後更新: 2016/08/11 14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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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子之父全職照顧自閉、智障及過度活躍長子,惟外傭約滿離職後,父獨力照顧兩兒致不堪壓力,加上擔心愛兒日漸長大會傷害妻子及幼子,趁愛兒睡覺時逾百刀將之插死,父早承認誤殺罪,今被判監4年。法官指被告為家庭利益而犧牲,並非自私而殺人。

被告的親友亦到庭旁聽,其妻離開法庭一度拭淚,被問及有否嬲丈夫時,她表示「無」,並透露幼子情況尚好。

涉案父親蔡善鴻(61歲),坐在犯人欄內聞判期間一度拭淚。法官潘敏琦判刑時多次形容本案是悲劇,正如被告於遺書提及「他(長子)不在的話,全家都安寧,我無更好的方法」。

法官潘敏琦指,無論從任何角度或方向看,本案都是一宗悲劇。悲劇在於一條無辜的生命被奪去、一個家庭被摧毀及被告在案發前是一個盡責照顧死者的好父親。即使死者經常出現問題,甚至攻擊別人,但被告從沒有打過死者。

法官指,被告照顧智障、自閉、過度活躍及不能說話的長子致嚴重抑鬱,他擔子長子欺凌幼子,而案發當日,被告接獲學校通知長子襲擊老師。他接長子回家後,被告遂帶他到超級市場走走,惟長子回家後仍然發脾氣,幼子受驚離家。

法官續指,被告其後被長子打,由於被告擔心愛兒日漸長大會傷害妻子及幼子,遂趁愛兒睡覺時逾百刀將之插死。被告其後欲自殺,因想及幼子而頓消自殺念頭。

法官強調,任何父母均無權奪去子女性命,法庭亦不能縱容殺人罪行及須保護弱勢人士。被告為家庭利益而犧牲,並非自私而殺人,考慮到被告重犯機會低及對公眾無危險,故判被告入獄4年。

由於被告已被扣押25個月,估計服刑7個月後獲釋。

案發於2014年6月27日,案發當日下午,被告接獲通知長子在校發脾氣與同學打架及打老師,遂到學校接長子回家。同日晚上,被告致電報警自稱殺了兒子,警員到達後,法醫於死者身上發現逾百傷勢,大部分於頸部及胸口,被告留遺書後用刀刎頸圖自殺。